达成初步协议,陆庭和孙时永在一旁悠闲地品着新酿的侠酒、吃着点心,具体议价的事就交给下面的人。
交情还交情,说到价钱时双方都格外认真起来,谈了很久都没有达成共识。
代表无衣堂的是老高。
老高是陆庭的管家,无衣堂很多事陆庭都是交给他办理,知道很多无衣堂的隐秘,包括酿酒,一口咬定酒和粮食的比例为一比十七,也就是一斗酒需要用十七斗粮食置换。
跟老高谈判的是孙时永的二管家孙二,他希望比例是一比十,双方差距很大。
这么大的分岐主要是粮价。
陆庭答应市价卖给长安青楼行会,初步订下的价格是每斗五百文,老高和孙二没有异议,分岐是粮价,大唐的粮价大约是斗米三十钱,而孙二是按长安粮价折算,理由是粮食是运到长安,此时长安的粮价最高达到斗米五十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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