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公馆,C12,诺大的别墅,这一晚,依旧没开灯。
没开灯或是因为主人的习惯,又或是什么不重要。
人嘛,或多或少都有那么点,不为人知的癖好。
比如林宁,这个在物业,保安眼里深居简出的富家公子。
这个在舍友眼里看似人畜无害,实则蔫坏的老四。
这会儿就站在一整面墙的鞋架前,戴着bra,点着手指,一副念念有词的样子。
“既然高跟鞋让能你开心,那就多穿穿~”
月光下,擦着美甲的手指端,一双玫瑰粉色粗粒闪粉面料尖头高跟,既是给明天上班做的选择,也是决定。
之所以有这个多穿的决定,一是“她”喜欢,“她”开心。
二是为了在形象上将自己与“她”,更好的做个区分。
毕竟,在人与人交往的第一印象里,身高,从来都是最直观的那个。
“莎莎:喂,大忙人,什么时候带我去夜宵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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